市委编办召开各区委编办主任会议推进区、镇(街)、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

-- 2021-06-30

 

    近日,市委编办主任周军同志主持召开各区委编办主任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区、镇(街)、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设立,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配备和提高入编率等工作。各区委编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对各区委编办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区、镇(街)、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推进我市各级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疫情防控机制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举措,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的关键环节。6月22日,经市委编委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同意并于次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各级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市级公共卫生委员会正式成立。各区委编办要加快推进设立区、镇(街)公共卫生委员会,务必如期完成。

    二是充分用好事业编制预支额度,积极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编率。经市委编委会议审定,按照市委“市划拨一点,各区现有编制调剂一点”的工作思路,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市委编办将市级盘活收回的事业编制专项用于支持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道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明确“专编专用”。请各区委编办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基层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招录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入编率,做到“选得准、留得住、用得好”,为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提供保障。

    三是加强与区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各区委编办积极主动加强与区卫生健康、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推动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的设立。同时,积极主动向区“两代表一委员”等汇报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的机构编制事宜,将近年来市委编委下达各区的各类编制情况及时沟通,争取理解、支持和配合落实到位。(市委编办  钟韡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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