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委编办结合事业单位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压茬推进,优化服务,完成近160家事业单位的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
一、坚持工作同步。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与事业单位“三定”制定、人员转隶等同步列入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内容。建立登记管理与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联动机制,及时共享改革信息。
二、完善工作办法。坚持依法依规、精简高效、风险可控、稳妥有序的原则,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工作。根据机构编制文件,对涉改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梳理,分类整理出符合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清单,并主动与事业单位或其举办单位对接,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其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目前,已办理简易注销登记30家。
三、建立工作机制。与银行、税务、人社等法人证书使用管理部门建立信息交流机制,主动协调解决涉改事业单位在银行账户、税务账号、医保和社保接续注销等问题。同时,实行法人登记挂账销账机制,对业务未办结的事业单位,做到及时电话提醒督促。
四、突出工作要点。明确事业单位撤销、整合设立、“三定”调整等不同情形对应的法人登记政策口径,严格落实窗口“一次性告知”制度。按照改革方案和“三定”文件,对登记申请事项严格审核,确保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等内容与机构编制批复文件保持一致。
五、优化工作服务。通过粤政易等渠道,提供线上办理全程指导服务;对有操作困难的,提供网络远程协助,做到当日提交、当日审批;推行“互联网+邮寄”,实施“容缺受理”、事先预约等机制,实行“不见面”办理,避免人员聚集;对因特殊原因不便到窗口办理业务的事业单位,上门办公,现场核验收取材料,发放证书。(登记处 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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