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落实“四个坚持”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 2022-05-23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州市委编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各项党内法规,重点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制度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坚持政治引领,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学习宣贯

    始终从政治高度认识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的重大意义,把《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举措,确保始终做到与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一致。一是高点站位抓学习。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条例》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增强党管机构编制意识。组织市级专题培训,邀请省委编办辅导授课,深化对《条例》精神的理解掌握。加强对基层一线指导,办领导班子成员分赴各区进行宣贯,推动《条例》学习走深走实。二是注重基础抓经常。《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列入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课程,着眼常态长效夯实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条例》、自觉遵守《条例》的基础。三是学以致用抓落实。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范机构编制动议程序。要求各部门提出机构编制动议必须经部门党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各部门提出的机构编制工作动议要进行深入调研及合法合规性审查,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审核意见;对涉及编制变动等重大调整的,各部门在向编委提出动议前须征求分管市领导意见。

    二、坚持从严从实,严格规范涉机构编制事项文件

    把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关,确保机构编制硬约束落实到位。一是严格审查“增量”。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累计对各区拟制的600多份部门 “三定”规定、机构编制调整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严格指出存在问题,真正做到应报不漏、应备尽备、应审必严。二是分类清理“存量”。按照“保留类”“废止类”“失效类”等不同类别开展专项检查,对涉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事项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增强规范性文件严肃性。三是认真审核“变量”。依法依规审查市直各部门新拟制文件中的涉机构编制事项,不宜保留的明确要求删除,确需表述的予以规范指导,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

    三、坚持关口前移,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推动问题整改。一是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及调研,围绕各部门在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研究工作思路,提出解决办法。二是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条条干预自查自纠,对核查发现存在的机构编制条条干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完成整改。三是对各区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区对事业单位未按核定的领导职数聘用干部的情况进行摸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并督促各区开展整改。

    四、坚持党管编制,积极推进制度规范化建设

    坚决贯彻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着力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在拟定市机构改革方案中,优化党的组织机构,统筹设置党政机构,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二是优化完善党领导机构编制工作的体制机制。重新审定《中共广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广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印发《中共广州市委编委机构编制事项报送程序及审批规则》,进一步明确市委编委和市委编办的机构性质、职责任务。三是完善市委编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制定《市委编办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健全会议制度,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程序、权限、内容进行规范和调整,进一步规范会议制度,提高决策水平和议事效率。(体改处  梁励超)

 

上一条:市委编办抓牢“三个实”有序推进我市机关绩效考核 下一条: 广州市扎实推进四级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探索构建超大城市疾病预防控制新格局